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訓導組長
張貼日期: 2020-03-27 16:43:11 點閱:828
一、依據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3月18日彰環廢字第1090013202號函辦理。 二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一般民眾使用後之口罩視為一般廢棄物,應丟入垃圾桶妥善收集處理,避免隨意丟棄造成髒亂。